22岁青年去年3月12日被警员在深水埗荔枝角道截查,发现他一名14岁男童正在交收185克毒品,随即拘捕两人。青年今在高院承认贩毒罪,辩称父亲患癌,要一力承担家庭支出,故为2000元报酬而运毒。陈仲衡暂委法官强调家人患病并非求情理由,与未成年人士进行毒品交易乃加刑因素,故被判入狱5年10个月。
被告青年陈朗奇内地出生,中六毕业,任职会展棚架搭建散工,没有案底,警员在他的右前裤袋搜出毒品,涉案185克K仔市值33000元。求情指被告每月将一半收入作家用,而父亲于2014年起患癌而无法工作,母亲要照顾父亲,弟弟仍读书,故被告需要支撑整个家庭。
法庭记者:方嘉欣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