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旬男积犯持刀抢劫盗窃及伤人 判囚八年

2017-06-14 10:48

一名积犯于去年8月凌晨在油麻地向两女子亮刀打劫,其中一人跌倒,另一人随即交出3000元,9日后积犯又到店铺内偷取两部总值逾一万元的iPhone,两名店铺职员追截,却遭挥刀斩伤。积犯早前已承认一项抢劫、一项盗窃及两项伤人罪,法官判刑指被告光天化日、明目张胆挥刀行劫,出手狠毒,必须严惩,今于高等法院判囚八年。 46岁被告刘伟财有22项定罪纪录,包括4项抢劫,当中有3次在区院被判囚,法官斥被告没有汲取教训,更由区院提升至高院,一次比一次严重,法官又批评被告手法非常狠毒,首次亮刀后相隔九天又再行劫,是要致人于死地,极度恶劣。 案情指,在2016年8月6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在油麻地诺富特酒店外走近两名女子,其中一人为台湾人,被告宣称打劫,并用牛肉刀指向她们。被告要求台湾女子交出电话,她随即后退,意外跌倒,另一女子感害,拿出银包,被告于是抢去3000元。 九日后,被告在佐敦道电讯盈科店内货架偷去两部价逾万元的iPhone,然后逃去,两名职员陈雅玲及林嘉荣从后追截,陈期间曾扯脱被告斜背袋,被告此时用刀劈向陈头部一下,林试图捉住被告,反被袭击,最终被警员制服。陈被劈头部,其左边颅顶骨头皮割伤,左肩部表面擦损及瘀伤;而林的右下巴近颈部割伤,需缝七针。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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