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女保母经同住友人介绍下照顾一名六岁男童,去年十月中该友人怀疑男童于女保母家中偷窃,竟联同三人向男童施以教训,包括以火枪及火机烧男童手背及眼角、惩罚他在烧热的地板阶砖上做鸭仔跳、以胶纸捆绑男童双手后袭击他等,后男童母亲登门而揭发事件。保母及友人早前已认罪各被判入狱六个月,而案中年仅十七岁、被控普通袭击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共三项控罪的被告林梓诺,今在九龙城法院被判入更新中心。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对6岁大的小童作出残忍行动,是「大虾细」,就算对方顽皮亦不应这样对待他。被告不是在稳定家庭中长大,无疑是破碎家庭的受害者,而其家长对他的兄弟姊妹都有暴力行为,被告不免受复杂成长环境影响令自己亦出现暴力行为,但考虑被告本质不坏,故接纳报告建议判其入更新中心,希望可助他重拾正轨,建立正确观念分清是非黑白,及控制其情绪及行为,会对其成长及社会都有益处。
辩方求情指,被告的报告正面,而他出生于破碎家庭,其母是本案中的保母,有3段关系及4名子女,惟他自小缺乏父亲照顾,又会受继父家暴体罚,心理报告亦指出被告受此影响,但认为本案会是个别事件。辩方续指17岁的被告只是中四学生,又呈上由被告、其姊、学校老师及社工的求情信,指被告本质不坏。虽然被告对事主使用武力教训是绝对错,但其犯案可算是基于自身的破碎家庭,希望法庭可判其入更新中心。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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