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科局fb轰Uber「知法犯法」惹争议 杨伟雄:应尊重法治

2017-06-10 18:10

创新及科技局昨日在Facebook发文炮轰Uber,怒斥Uber知法犯法,以创新共享经济为藉口非法经营。创科局长杨伟雄下午回应时表示,已就Uber问题清晰表达立场,强调法治是核心价值,应尊重法治,但同时不代表制度是一块铁板。 杨伟雄表示,近一年半以来,创科局一直有「拆墙松绑」措施,例如发出13个储值支付工具牌照、延长改建现有工业大厦及修订工业地段契约的优惠措施等。他期望,能够在和谐及尊重法治方式下,提升本港的创科能力。 对于共享经济立法,杨伟雄回应指,会弹性处理,强调凡涉及立法的事宜,需要社会达到共识,亦要跟足程序。 创科局昨日发文称:「Uber知法犯法,不但没有自我检讨,更令非其雇员的电召司机继续违法取酬载客而被捕。这是以创新共享经济为藉口,为自身商业利益而不负责任的做法!Uber常说很多地方都容许其经营。它为何就不提一下南韩、泰国、荷兰、德国、法国和西班牙等国家,都已裁定Uber电召车为违法商业模式或提出检控呢!」 Uber回应重申,全球包括中国、新加坡、澳洲等超过100个政府,已就汽车共乘立法,相信有可行的法律框架,将此崭新服务在香港纳入规管,会研究不同的方案,并期望与相关部门商讨如何以安全及可靠的服务回应市民需求,会尽最大努力与持份者合作沟通达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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