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园老师陈瑞华声称因患上严重颈椎病,不宜搬屋,惟她因父母相继离世,成为公屋「优先处理宽敞户」而获安排调迁。即使她提交中西医医生纸及报警指有人冒充她申请邨内调迁,房署则指她四次拒绝接受编配,无理拒绝编配下,终止公屋租约,且发出单位迁出通知书。她不服而向运输及房屋局的上诉委员会(房屋)审裁小组投诉,惟审裁小组经聆讯后,确认她不符合「宽敞户」的资格,须调迁到其他小型单位。陈今申请司法覆核,挑战审裁小组的决定。
陈瑞华指,父母在60年代因迁拆木屋,而获徙置公屋,但父母相继离世,她在2013年至2016年四次获房署编配到石篱(一)邨四个单位,但因健康理由,提交过中医纸及医管局医生纸,证明她正接受物理治疗,不能搬重物。房署基于她无理拒绝编配终出信终止租约,她向审裁小组投诉后得到不公平裁决,故提请司法覆核。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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