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滚粥淋家姑致烫伤 事主不愿作证主妇获撤控 2017-06-07 10:40 原被控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但因为家姑及家翁均不出庭,女子获撤控。 Previous Next 居于深水埗的三十四岁家庭主妇疑误会六十九岁家姑不让其幼女吃粥,动怒而两度将滚粥淋向家姑,令对方右边头部及脸部被烫伤。涉案主妇及后被控一项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案件今在观塘法院再提堂,控方指由于家姑及家翁均不愿出庭作证,只好撤销被告的控罪。 报称家庭主妇的被告冯雪如(三十四岁),被控于二○一七年三月九日,在观塘鲤鱼门道油塘邨富塘楼内非法及恶意对事主麦爱好的身体加以严重伤害。 法庭记者:徐晓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屯门对开海面两船相撞 一人轻伤送院 下一篇 张广勇指南华会削球队资助 令他决心离队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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