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广告总监谎称为南华传媒合作夥伴签7份约 判囚12个月

2017-06-02 16:56

南华传媒管理有限公司前广告总监于一三至一五年间,向两间出版社声称其姑奶名下的公关公司是南华传媒及《儿童快报》的合作夥伴,继而让公关公司在两年间先后取得七份公关顾问合约,总值逾一百三十万元。被告郭懿灵(四十三岁)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欺诈罪成,今在东区法院被判囚12个月。裁判官虽接纳被告初犯,但认为她无悔意,又指被告以对法律的无知为籍口,斥被告以她的资历及社会经验,「点会咁无知」。 辩方今求情指,被告中五毕业后便需工作以维持家中生计,而她在传媒行业有约15年经验,事发后被南华集团循民事追讨,她更被业界列入黑名单,难以找工作,故她只能做传销工作,月入约三千元。辩方续指她虽有弟妹,但大部分时间是由她照顾离异的父母;又指她尚有楼宇按揭,其在加拿大读大学的儿子又身负学生贷款,更要借钱应付与前雇主的诉讼,家庭经济压力大。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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