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来自福建的男子,到贵州山区乡村承租厂房,非法生产和加工麻黄硷,再运输到中缅边境贩至境外牟利。贵州省清镇市法院宣判,4人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判处2年至10年监禁。
法庭判决称,4名男子2014年4月从福建到贵州,在贵阳市花溪区、黔南州龙里县等地乡村承租厂房,购买盐酸、甲苯、溴代苯丙酮等化工原料,生产和加工麻黄硷,再运输到中缅边境贩至境外,牟取非法利益。案发后当局现场检获6公斤麻黄硷,及10多吨生产麻黄硷的化工源料。
法庭还称,4人为排放具致癌毒性的生产废料,将有毒废水引流至附近溶洞内秘密排放,直接威胁附近民众生命安全。当局需耗资超过250万元人民币清理。
麻黄硷是常见西药成分,具兴奋作用,同时也是生产冰毒的主要源料。药厂生产或买卖麻黄硷均需取得有关部分的许可,否则是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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