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主厨付「茶钱」换工作判无罪 证人称表现良好无需用钱维持职位

2017-05-26 11:25

铜锣湾柏宁酒店总厨向两下属收取「茶钱」,以换取聘任在该酒店工作,贿款高达逾20万元。总厨曾鸿德(58岁)及助理总厨陈其昌(57岁)早前于区域法院承认代理人索取利益、代理人接受利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等控罪,今在区院听取求情,押后至下月28日判刑;而另一部门主厨施雄伟(50岁)否认一项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经审讯后今在区院判无罪。 法官裁决时指,被告施雄伟在廉署的口供称,每月提供一千元予总厨曾鸿德是作买水鞋等装备,以及宵夜等费用,加上控方证人称被告在职期间表现良好,无需要用钱维持职位,控方无证据推翻,裁定他无罪。 至于已认罪的曾鸿德求情指,不少案例都见厨房内上司向下属索取利益,是厨房中的陋习,又指厨房的人是「师傅带徒弟的关系」,总厨会在馀暇请大家食宵夜,又会替初级员工购买水鞋和刀,故收取利益非单单为一己私利。 至于陈其昌求情指一切皆因无知,他因为一直向总厨提供「茶钱」,但最终仍被解雇,决定往廉署举报,方知自己也触犯法例,可见他并非处心积累。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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