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梅妈),因争夺梅艳芳的遗产欠下10万元讼费,再遭两名破产信托人呈请破产。案件今在高院法官欧阳桂如席前处理,梅妈反对破产呈请,指呈请人「食人唔𦧲骨」,她现时被冻结户口,没有钱交租及出粮给雇人,又哭诉自己为早前的破产令捱了4年,「在街边地下执菜,炆豆腐食」。法官指示案件再押后两星期。
呈请人Wong Teck Meng及Chan Pui Sze的代表律师再次澄清,没有促请银行冻结该户口,惟不能控制银行如何处理被申请破产者的户口。梅妈指「我无话唔畀,但冻结咗我(户口)点畀,租金交唔到,到时又搵执达吏破我产」,又指自己打了多年争产官司,「今日我仲有呢副骨头,我唔愤」。法官留意到文件显示一个取消法定要求偿还书的命令,需要翻看早前法官的判决及判案书,故把案件押后,同时让梅妈向法庭申请解冻户口部分资产。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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