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妇于去年10月2日拒绝接收警员派发的地区法院证人传票期间,涉嫌推撞派发传票的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组警长余政贤,被控袭击警务人员罪,两人今在东区法院经审讯后被裁定表面证据成立。夫妇选择自辩。
女被告曾淑兰(50岁)和男被告黄文汉(51岁)。遇袭警长余政贤出庭作供指,案发当日上午11时许到中环伊利近街34号,派发地区法院一宗串谋诈骗案的证人传票,他两次按门钟后没有人应门,但屋内有声,其后男被告冲出屋内,「用右手一掌打我心口」,于是出言喝止,并表明是警察,向女被告派发传票,又警告两人若再袭击,就控告他们袭警,男被告即以粗口回应,「搞乜X嘢」,之后女被告出现,站在男被告后面,就问「你系唔系曾淑兰?」
警长续指,女被告否认自己是曾淑兰,男被告则说「呢度无呢个人」,质疑「你话系差人就差人,我话你系贼」。警长告之可以打999要求军装警员到场核实身分。之后三人纠缠一段时间,最后打999报警处理。
法庭记者:萧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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