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诱使女子不作供 廉署控6人妨碍司法公正

2017-05-19 19:29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6名人士,控告他们涉嫌在一宗刑事恐吓案中妨碍司法公正,而其中1人亦被控管有危险药物罪名。6名被告今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应讯毋需答辩,案件转介区域法院,押后至6月8日答辩。 6名被告分别为37岁的郑伟民、27岁陈嘉欣、43岁陈国雄、54岁陈宝如、20岁周嘉敏,及55岁杨小燕。郑伟民于2015年涉嫌与一宗刑事恐吓案有关而被警方调查,期间郑伟民寻求陈国雄及陈窦如,透过周嘉敏及杨小燕,诱使陈嘉欣不要在该宗刑事恐吓案中作供指证郑伟民。他们于周一同被控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 另外,郑伟民涉嫌于2016年1月19日在屯门富泰邨某室管有危险药物,即内含1.92克甲基苯丙胺盐酸盐(俗称「冰」) 的1.96克状固体。他被控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名,违反《危险药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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