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22万学费囚8个月 前艺员上诉称审讯誊本与陈述不同

2017-05-05 13:42

前电视小姐亚军兼无綫前艺员郑艳凤(50岁),息影后创办另类治疗中心「郑博士健康教室」,并开办骨疗课程。她被指于2011至12年间游说三名学员报读文凭课程,讹称课程获「国家联合大学」授权开办及可获国联颁发证书,从而诈骗三人共逾22万港元学费。早前观塘法院被判囚8个月,她今在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诉,由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律师义务代表。法官押后判决。 张达明陈词指案件在裁判法院处理时,控方未有披露证人之一的国家联合大学创办人尹崇安有三次案底,令辩方失去质疑尹的可信性的机会。张又引审讯誊本指尹是位谎话连篇的证人,单方面陈述说法却没有证据,裁判官也没有处理其证供的错漏。律政司代表指,证人案底属私隐,通常会在律师楼沟通,不会特意加入证物文件夹内,而且未必影响审案的公正性,辩方律师都有进行详细的盘问。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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