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技工被指去年5月14日及15日前,趁同居女友出门上班后,当同居的女友的16岁女儿睡觉时,两度非礼她。经审讯后,劏房技工被裁定两项非礼罪成,被判监3个月,辩方大律师梁思豪求情指案件源于「问题始作俑者系CY」。劏房技工早前就定罪上诉,高院今颁下判词驳回,劏房技工需要即时收监及服刑。
劏房技工(44岁)上诉理据指原审法官没有全盘考虑证据,如他是经常穿内裤及上身赤裸、三人关系融洽及技工多次帮女事主按摩,但上诉庭认为关系融洽不等于16岁女儿愿意被抚摸,而且更大力转身以表示不同意,虽然未有开口说「不同意」及作出强力反抗行为,只是因为她的年龄小。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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