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更的士司机陈家乐在前年8月29日凌晨,接载一名有醉意的女乘客,原本由湾仔前往小西湾,但司机把车驶往柴湾僻静处,女乘客忽然感到司机把手伸入她的胸部,质问他「你喺度做紧咩呀?」,司机缩手,下车打开乘客车门及表示「你咁麻烦,我唔车你啦」,女乘客没有电话在身即落荒而逃。的士司机早前就定罪及判罚提出上诉,高院今颁下判词驳回申请,司机需服刑至今年7月8日。
高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陈广池在判词指,上诉人理据薄弱,更在后语部分指出,有关部门或执法部门应考虑是否设立机制,禁止或限制有这类案件定罪纪录之的士司机持有的士驾驶执照和驾驶的士,以保障社会人士,尤其是弱势社群。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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