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于一五年一月十日到沙田马场担任颁奖嘉宾期间,一名在公众席上的男子,疑向着梁的方向掟鸡蛋,最终掟中一名马会女职员的脸,该男子即场被制服及拘捕。男子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八十小时,他早前就定罪提出上诉,高院今颁下判词驳回上诉。
上诉人曾卓谦(卅八岁)就一项普通袭击罪被判罪成,他指原审裁判官证据不足地提出一个不可抗拒的定罪,当时可能有其他人掟鸡蛋。另外他认为原审裁判官不允许辩方律师发问而不能得到公平的审讯。
上诉庭认为,无证据反驳曾卓谦向马会女职员的方向掟出鸡蛋,原审裁判官综合考虑证据,来裁定上诉人是施袭者,包括上诉人企在女职员的右边、上诉人承认携带60只蛋到马场但只有40只收藏在背包,以及当嘉宾行近颁奖台时有人看到上诉人掟出圆形物体。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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