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商人2013年在港电召客货车,提取一批总值逾400万元,涉及400部iPhone手机及1,700多部电脑处理器货物,惟遭客货车男司机自导自演车祸,而且里应外合结党「吞货」。货车司机刘中奇,前年被重判十年,他早前提上诉成功推翻定罪,上诉庭原本已下令重审,但他昨日在高院认罪。高院法官李素兰指被告违反诚信,是案件的始作俑者及煽动他人合谋犯罪,以8年为量刑起点,宽减后判以被告入狱6年。
刘中奇(33岁)控一项串谋抢劫罪,在2013年11月4日串谋黄家辉、方兆宇及其他人抢劫。法官指案件中有人使用武力,包括牛肉刀放在事主颈后。而被告在原审时不认罪,非早期选择认罪,所以法官认为被告不可以获得三分一刑期宽减,只能提供四分一的刑期宽减。
法庭记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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