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逼8岁儿跪行过马路 押至5月15日判刑 2017-03-13 11:39 被告李国宏(左上),事发时要求儿子跪行马路。 Previous Next 四旬狠父于本年初因不满八岁儿子学业成绩欠佳,接儿子离开位于观塘启田商场的补习社后,竟在众目睽睽下要求儿子双膝跪地,跪行过马路回家。被告李国宏(40岁)今于观塘法院承认一项虐儿罪,案件押后至5月15日判刑,期间索取感化及心理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已离婚,现与两名儿子同住及需照顾母亲,现从事装修工程,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辩方又指事发时马路交通不算过于繁忙,而幼子当时亦身穿长裤,膝盖触痛。事发后被告深感后悔及愚蠢,承诺不会重犯并会改变育儿方法。 法庭记者:陈浩琳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大角咀客货车疑遭南亚贼伸手偷袋 下一篇 陈婉娴指香港被星韩深追上 反问能否一直「食老本」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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