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舐10岁女私处囚26月 官斥当女儿为性欲工具

2017-03-13 12:31

案发时只有10岁女儿只身体不适,父亲便给她服药,又因心痛女儿「呕到成身成脚都系」,便脱去其衣服舐其私处和乳房;5年后父亲又再趁她小睡时掀其校裙。女儿哑忍多年,最终于17岁时将父亲恶行写在网上论坛,并向社工透露想寻死。六旬父早前承认两项非礼罪,法官今判刑指不接纳被告是「爱女心切」,而是为一己私欲,当女儿为性欲工具,违反父亲照顾和保护女儿的天职,亦违反作为父亲的诚信和责任,判被告监禁26个月。 根据受害人心理评估报告显示,被告行为对X做成长期的心理影响,亦因长期缺乏爱和关心,加上性侵,而对人失去信任,甚至有自寻短见的念头,法庭希望受害人继续接受辅导,从中得益。 法官又指,心理评估报告透露,受害人因不知是否要出庭作供感困扰,开审前2至3星期面对很大压力,认为控辩双方应行多步,减少受害人面对的压力。法官又透露,受害人现重读中四,被告透过律师指「希望女儿可以成材,读到大学」。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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