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光: 警务处长无须为7警案向公众道歉 支持订立辱警罪

2017-03-10 15:54

曾担任保安局局长的港区人大代表李少光认为,警务处处长无须为7警案向公众道歉。 他认为香港警队其实很专业,事件的导火线是有人向警员「淋尿」,被挑衅下有过激的反应。他又反问,如果市民遇到相同情况会否生气。他又指,如果事件发生在美国,可能已经开枪。他表示,事发时很多人扰乱治安,要道歉的应该是示威者。 李少光表示,警员在长时间工作下,受到示威者无理的冲击和谩骂,无论示威者的动机有多高尚,用非法和暴力手段表达亦失去意义。 李少光同意,警员当时抵触法律反应过激,但指7人已被判刑,目前亦已进入上诉阶段,不宜有过多评论。 李少光又表示,倾向支持政府立法订立辱警罪。他批评,现时有很多市民滥用示威权,用粗言秽语和暴力冲击,令警员尊严受损,身体受到伤害,对前线警员士气亦构成打击,最终受损的是香港治安,长此下去非香港之福。 对于早前的撑警集会有数万人参与,他认为有人讲粗口不出奇,又指示威者、甚至立法会议员也会讲粗口,不能因此指责警员。对于集会者发言被批评的事件,李少光认为,有关发言所引用的是不恰当,但不代表警方立场。 对于特首选举,李少光表示现阶段支持林郑月娥,认为她的管治能力较优胜,亦较得到中央信任。但现时距离选举还有两个多星期,会继续观察候选人的政纲。他又提醒候选人,要尽量争取中央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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