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六旬翁七年六露鸟 正义女挺身而出举报

2017-03-09 09:30

62岁林伯2009年开始就因露鸟遭法院判刑3月,接下来每年都露鸟分别被判刑3月、5月、4月、6月,林伯仅在去年没有犯案;日前他搭乘公车难忍恶习,再度脱裤露鸟,吕姓女子要求司机停车报警后,得知他前科累累,坚持要他受到法律制裁,新北地检署昨再度依妨害风化罪将他提起公诉。 起诉指出,今年2月8日上午,33岁的吕姓女子搭乘往台北车站方向的299号公车,当时车上还有很多空位,62岁的林姓男子上车后,却刻意坐在她旁边;当吕女脱下围巾,林突然转头微笑说「今天天气很好喔」,吕女没有理会,林却趁机靠近,举止诡异,吕女瞄到他露出生殖器,吓得大叫请司机报警。 当天司机开往派出所途中,林伯称「我又没怎样,我要下车」,司机不理会,林伯竟冲上自行按下开门钮,下车逃跑,司机与另一名男子下车追上压制,林伯竟用口中的槟榔汁,声称是血,不断抹在司机的脸上,企图让司机放开他,但司机仍坚持到警方赶往。 警方制伏林伯后,吕女询问员警「他有没有前科,如果没有就算了」,林伯却自行喊话「我有前科啦」、「我媳妇快生了,不要告我,放了我吧」、「我会改过自新」。但吕女认为他是累犯,要让他受到法律制裁,坚持提告。林伯恼羞成怒,竟看著吕女说:「我有对你怎么样吗」、「求你都不放过我,我会记住你」。 检方侦讯时,林伯否认犯行,辩称只是忘记拉裤鍊,但检方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林除「露鸟」外,还疑似有抚摸把玩动作,加上吕姓女子出庭时,所有过程讲得非常清楚,认定犯行明确,依公然猥亵罪将他起诉,并依累犯请求加重其刑。 吕女事后还将过程上载Facebook,提醒女性搭公车要注意,遇上色狼不要惊慌,要勇敢站出来,让他们受到惩罚,不要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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