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履爱好及收藏者吩咐工人把其价值30万元、约50对价值连城的女装鞋搬到新居,而旧居亦卖给新业主,然而工人并无遵从吩咐,收藏者遂致电新业主,希望可以重回旧居,将约50对鞋搬走,惟新业主称所有鞋已捐给救世军。收藏者入禀区域法院,向新业主追讨失去约50对鞋的损失。
原告人为收藏者陆宝英,被告为鲍锦洲和李忆梦夫妇,他们于去年10月28日搬到原告人卖出的新居。原告于入禀状指,她失去二手价估值30万元的女装鞋,当中包括一些从外国购入、不能取代、价值远超于其商业价值的鞋,导致原告人感到抑郁和失眠,在情绪、心理及精神上受创伤。遂入禀要求法庭命令被告人交还鞋子及赔偿一切应有的损失。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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