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名都的女住客称多次向管理处投诉邻居的噪音问题,但问题仍未获解决,她更怀疑管理公司的女经理与其他邻居串谋针对她,又指女经理向同区其他人散播关于她的谣言。
前年五月十五日,女住客于屋苑的业主立案法团的会议上要求讨论噪音问题遭拒,她随即前往购买通渠水,并回到会议室,向管理公司女经理淋泼腐蚀性液体,更溅到旁边的3人。女经理的脸、颈、身体等烧伤,被即时送入深切治疗部,其后更进行了5次植皮手术,留院近两月才出院。
97年从内地来港的家庭主妇张琼(49岁),今于高院承认两项有意图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求情指自己受楼上住客噪音影响,令她出现失眠问题,影响兼职普通话导师的工作,精神压力大。她已用尽方法解决问题,除了向管理公司投诉,她亦曾经报警,但警方指没有证据,最终不了了之。她曾与家人迁出自置的粉岭名都单位,3度在上水区租住其他单位,但她出现幻觉,错误地认为事主、即粉岭名都的管理公司女经理向区内其他人说她的坏话,最终仍迁回粉岭名都。求情指今次犯案非早有计划,她亦没有暴力的前科,今次是单一事件。
官押后至下月20日判刑,期间索取事主创伤报告。
法庭记者: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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