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綫电视去年于播放的节目中力谷旗下收费网络电视「myTV SUPER」,通讯事务管理局收到多人投诉,批评节目形同卖广告,包括节目《东张西望》,通讯局终裁定无綫违规及罚款20万元、发警告等。无綫今入禀高院,就通讯局去年裁定节目《东张西望》违反电视节目守则及电视广告守则一事,提出司法覆核申请,要求法庭撤销该裁决,及声明该裁决违宪及违法。
申请人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綫电视)认为,通讯局之裁决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业务守则中的相关条款违宪,指尽管业务守则中明确准许产品赞助及节目赞助,惟订定的标准,即「要明显配合节目的编辑需要,不会干扰观赏趣味或令人觉得牵强」,极之主观及含糊,最终只是由通讯局就逐一个案的意见作出个别裁决。相关条文限制了基本权利,做法完全不可接受。
记者 黄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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