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西农村青年于去年暑假持双程证来港,会合两名在港同乡一同进入在大埔汀角路散头角的村屋爆窃,但不成功,翌日打算再去偷窃,但被休班总警司发现他们形迹可疑,搜出偷窃用具,于是被捕,警诫下称两名朋友会按所偷取物品多寡而分给他2000至5000元。被告韦家业(24岁)承认入屋犯法罪及外出时备有偷窃工具罪,今于区域法院判监26个月。
辩方于庭上求情时透露,被告心智单纯,并非在乡下时打算犯法,而是来港后才跟随同乡犯法。而被捕后和盘托出,才可令警方破案,又向警方提供两名同乡的资料,希望减刑。法官质疑当时有3人伙同犯案,有分工合作,量刑起点会较高,辩方指被告犯案时并非经过深思熟虑。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