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于去年5月召妓后无钱支付,遂以借钱为名,带性工作者到桂林街后巷,期间对性工作者拳打前额多次,又涉嫌抢去1000元现金。区域法院就被告陈华胜(31岁)否认的盗窃罪续审。X作供指对被告印象深刻,因「佢系我撞过最衰的客人」。
辩方向X指出,被告当时身上有200元,他想先付钱给你,但你想收齐700元,X反对,指他身上「一个仙都冇」,又说:「佢系我撞过最衰的客人,所以我印象非常深刻」。
X又指,在被告未入后巷前有少许怀疑他是骗子,但被告欠她700元,所以姑且一试,但强调并非以身犯险,「如果我知佢打我,我唔要钱啦」。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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