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承认2019年参与湾仔暴动 官斥目无法纪 挑战警方权威及法治 判囚45个月
2025-03-20 10:44
现年27岁的青年涉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参与暴动,他其后离港移居日本,2023年回港探亲时被捕。他上周承认一项暴动罪,区域法院法官张洁宜今判刑时指,辩方形容被告是一名热爱日本文化、为人善良的年轻人,定罪影响其移民日本的计划,但本案暴动有一定组织性,示威者向警方投掷汽油弹,目无法纪,挑战警方权威及法治,判囚无可避免。张官考虑到他没有管有攻击性物品,但管有口罩及手套,认为他不只是在场旁观,而是有意图直接参与暴动,认罪扣减后判囚45个月。
报称任职会计公司职员的27岁被告陈炜尧,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在湾仔菲林明道交界处与天乐里交界处之间的轩尼诗道范围,以及在天乐里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本案案情指案发当日傍晚,大批示威者在金钟、湾仔和铜锣湾一带集结,当中有人用杂物堵路并纵火,向警员投掷汽油弹等。大部分示威者均穿上深色衣物,并带有头盔、防毒面罩等装备,有人手持长棍和盾牌等物。当晚7时许有示威者在轩尼斯道纵火,警员约于当晚8时以水炮车由金钟往铜锣湾方向推进,期间亦施放催泪弹、发射海绵弹枪等驱散示威者。
期间有示威者在轩尼诗道近晏顿街架设路障及纵火,拾起催泪弹扔向警方并与警员对峙,及后警员以水炮车射水推进并拘捕示威者,示威者便四散。有警员到达摩理臣山道向天乐里推进时,见到被告陈炜尧跟随示威者跑向湾仔道以东。被告被截停但企图脚踢警员,警员最终制服被告。被告当时身穿全黑衣物,戴迷彩手套及颈上挂着3M口罩等。
案件编号:DCCC 1213/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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