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暴动罪求情称因警暴受伤 原审法官指极乏悔意下调认罪折扣 商人上诉得直准减刑3个月

2025-03-10 16:15

邱伟涛(左一)上诉得直,获减刑至4年。资料图片
邱伟涛(左一)上诉得直,获减刑至4年。资料图片

2019年9月29日举行「全球反极权游行」,逾500人于金钟政总外参与暴动,5男子事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判囚4年至5年3个月不等,他们不服定罪和刑罚上诉。其中一人最早表明认罪,求情时指遭追捕警员用警棍猛烈殴打头部等,遭原审法官郑纪航质疑诬蔑警方滥用武力,以「悔意极为不足」为由,下调认罪刑期折扣至较同案被告为低。上诉庭今认为原审法官做法有错,因此上诉得直减刑3个月,改判4年监禁。

原审法官郑纪航一律以监禁5年4个月为各人暴动罪量刑起点,被告冯嘉文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囚5年3个月;其馀4人认罪,判囚4年至4年3个月。其中被告邱伟涛最早表明认罪,求情时指遭追捕警员用警棍猛烈殴打头部及身体各处,因此受伤,惟原审法官质疑邱伟涛诿过于人,诬蔑警方滥用武力,因此为其「悔意极为不足」为由,将百份之25的认罪折扣,扣减至百份之20.3,较同案被告为低。上诉庭认为原审法官做法有错,应一律减刑百份之25,故批准邱伟涛上诉得直,减刑3个月,改判4年监禁;另驳回其馀被告上诉。

5名上诉人为冯嘉文、欧阳志坚、邱伟涛、林耀俊及谢达志。5人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夏慤道政府总部外一带,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欧阳志坚、邱伟涛、林耀俊及谢达志4人审前认罪,冯嘉文则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纪航判欧阳志坚监禁4年、邱伟涛监禁4年3个月、林耀俊监禁4年2个月、谢达志监禁4年、冯嘉文监禁5年3个月。5人均上诉刑罚,冯嘉文则上诉定罪和刑罚。

其馀上诉人包括冯嘉文(白衣)均被驳回上诉。资料图片
其馀上诉人包括冯嘉文(白衣)均被驳回上诉。资料图片

案件编号:CACC68/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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