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电动车车主充电后闲置40分钟 被收逾10倍充电费 轰无贴收费告示
2025-01-15 10:59This is a modal window.
【消委会/电动车/充电/Tesla】政府鼓励市民使用电动车,截至2024年11月,电动私家车占整体私家车总数已达约17%,而电动私家车占新登记私家车的比例亦跃升至大约7成。消委会表示,去年共收到179宗有关电动车的投诉,较前年的122宗有所增加。其中有个案因充电后没有立刻驶走车辆,闲置40分钟被收取高达充电费10倍的费用;亦有个案投诉有充电站半夜突然停止充电,充电逾11小时,只充了不足50kWh。
每分钟收5元闲置费
投诉人梁小姐驾驶电动车到某购物商场内的某公司中速充电站充电。充电前须下载应用程式并绑定付款信用卡。梁小姐购买一小时充电服务,并于2时17分开始充电,她于3时57分驶离并查看应用程式,显示收费为166.2元,当中16.2元为一小时充电费,但系统录得梁小姐闲置了设施达40分钟,故收取每分钟5元的闲置费,收费达上限150元。然而,梁小姐回想充电站现场并没有张贴有关闲置费的收费告示。
投诉人不满没张贴告示及闲置费收费过高
此外,她填写应用程式资料时已明确标明她的电动车属该公司品牌,理应可享有自家品牌的充电优惠,根据收费表,一小时充电收费应为14.6元,而非一般会员价16.2元,梁小姐怀疑该公司滥收费用,并要求公司退还多收费用但不果。
该公司解释应用程式有列明充电费和闲置费的收费安排,且客户需要先输入特定的「充电邀请码」进行验证方可享有优惠。梁小姐不满意解释,重申张贴于充电站的收费表中没有列明闲置费,亦不满闲置费收费过高。消委会促请该公司考虑其应用程式与充电站收费表之资讯差异,惟其坚持拒绝退款,消委会建议梁小姐可考虑谘询法律意见。
电力骤降影响供电 车主投诉半夜突然停止充电
车主王先生使用某公司在所住屋苑停车场设置的充电站逾10次,购买过夜的12小时中速充电服务,收费约125元。然而,王先生翌日早上醒来打开应用程式时,发现充电桩会在半夜突然停止充电,并需要他透过应用程式手动重启充电。查阅纪录后,他发现5月中旬充电667分钟,却只充了44kWh;5月下旬充电719分钟,最终只充了41.1kWh。
该公司的收费方式是按时及按量收费,王先生购买的是12小时50 kWh的计划,公司宣称每小时可提供最高6kW(千瓦)的电力,理应在8小时左右达到50kWh。王先生向消委会投诉,希望退还因充电不足而多收的款项。
该公司解释,充电站因受设备限制,系统会在电力骤降时触发停止充电保护,导致充电不足。公司对此表示歉意,并同意退还因充电不足而多收的款项,亦于6月上旬完成系统和设施的更新,以提供更稳定的充电服务。
记者:郭颖彤
资料来源:消委会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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