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讹称娱乐公司代表集资办演唱会诈旧同事投资 事主称与友人上当共失逾128万
2025-01-14 14:04
44岁女子涉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向男旧同事讹称代表娱乐公司为不同艺人的演唱会集资,邀请对方投资,旧同事及其友人将资金交给被告后,却没收到应得的回报及利息,于是报警并揭发事件。该女子否认2项欺诈罪,案件今于区院开审。事主供称,他先后与被告达成4次协议,投入逾78万元后却无法收回应得的回报及利息。他认为自己误信熟人且多次上当,坦言:「系我自己蠢姐。」
声称资金链断裂邀请事主投资
被告曾慧珊没在控罪书上申报职业。首项控罪发生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6月24日,事主叶朗轩向被告提供781,300本金。第二项控罪发生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6月6日,事主孙政向被告提供50万元本金。
事主叶朗轩供称,于2015年与被告同在保险公司工作,他在2016年离职后,仍与被告保持联络。自2018年8月开始,被告自称在娱乐公司工作,负责为不同的艺人举办演唱会,公司过往曾负责陈小春及周杰伦等艺人的演唱会项目,并向叶展示公司成员与部份艺人的合照。被告2018年12月对叶说,其公司有巡回表演项目,所需资金约300万,但资金链断裂,急需新投资人填补空缺,于是邀请叶投资。
事主称未收回报自掏腰包赔合资友人
叶表示:「(叶与被告)又咁熟,又有份合约俾我签,如果投资情况好差又有本金退返俾我,(当时觉得)可以试下。」叶于是在2018年12月与被告签订第一份回报率达19%的合约,并将23万本金分数天存入被告的个人户口,被告当时声称涉及的3间公司「佢有份」,而且将资金存入个人户口,可避公司税。但叶其后并未收到回报及利息。
被告稍后又联络叶,邀请他参与另一个回报率达20%的短期投资项目。叶与同事合资10万元本金,并将有关款项在2019年3月14日交给被告,惟被告最终也没向叶支付任何回报及利息。叶不想同事有损失,于是自掏腰包,向他们支付原本应得的「连本带回报」共12万元。
介绍朋友加入最后惊悉并无投资演唱会项目
叶朗轩说,第二次交钱予被告后的7天(3月21日),被告再次邀请他参与一个总值50万元、回报率达20.5%的投资项目。由于叶已在先前的协议中投入大量本金,因此被告当时只要求他再提供101,300元本金就可参与项目,叶照办。叶后来再提供35万元本金,参与被告提出的另一个在2019年4月6日至19日进行的短期投资项目,回报率达7%。
叶期间有介绍朋友孙政向被告的项目投资50万元,但2人都没收到回报及利息。叶于是不断向被告追讨有关款项,被告除曾分2次向叶的个人户口存入13万元的「部份回报」后,就没向他支付任可款项。叶称,被告后来向他开出多张支票,但他发现全部无法兑现,被告其后更换了电话号码。
叶与孙政于是找上被告提及的公司负责人对质,但对方却表示公司从没举办有关演唱会项目。叶与孙最终报警。
案件编号:DCCC829/2022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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