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非常任法官贺辅明续任3年
2025-01-10 17:56
司法机构宣布,特首李家超已接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的建议,将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贺辅明勋爵,GBS的任期,由2025年1月12日起,延续三年。
张举能今日(10日)对贺辅明勋爵续任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表示欢迎,并指贺辅明勋爵自1998年起担任该职位,是历来终审法院任职时间最长的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贺辅明勋爵愿意继续参与终审法院的工作,正好体现他对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独立的有力支持。
张官重申,自终审法院于1997年成立以来,海外非常任法官对终审法院的工作和香港法治作出了宝贵贡献。
《香港终审法院条例》规定设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名单。非常任法官的任期为3年,而行政长官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将他们的任期延续1次或1次以上,每次续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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