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关键基础设施|保安局:法例不具域外效力 在港营运者有刑责

2025-01-07 17:03

保安局:保护基础设施条例不具域外效力 在港营运者有刑责
保安局:保护基础设施条例不具域外效力 在港营运者有刑责

立法会《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7日)召开首次会议,条例意在法定要求营运者保障基础设施,违规最高罚款500万元。保安局副秘书长王秀慧表示,海外提供的基础设施在监管范围内,但当局仅会向身处香港的服务营运者要求提供资料,条例不具备域外效力。

海外提供的基础设施在监管范围

王秀慧在会上表示,「关键基础设施」包括两类,第一类是能源、交通、资讯科技、医疗、银行等提供必要服务,第二类则是维持香港关键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基础设施,例如主要体育场地、表演场地、科技园区等。至于监管范围,她指营运者在香港或从香港连接到系统服务,且其对基础设施的核心功能属必要,即便该服务由海外提供,亦在监管范围内。

「关键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资讯科技、医疗、银行等提供必要服务。图为香港国际机场。
「关键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资讯科技、医疗、银行等提供必要服务。图为香港国际机场。
第二类则是维持香港关键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基础设施,包括主要体育场地。图为启德体育园主场馆。
第二类则是维持香港关键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基础设施,包括主要体育场地。图为启德体育园主场馆。
民建联陈恒镔问及域外效力。
民建联陈恒镔问及域外效力。
选委界吴杰庄询问条例会否为营运商提供帮助,应对「停供」。
选委界吴杰庄询问条例会否为营运商提供帮助,应对「停供」。
选委界陈绍雄认为不即时设白名单的做法不理想。
选委界陈绍雄认为不即时设白名单的做法不理想。

条例通过一年内成立专责办公室

当局计划在条例通过后一年内成立专责办公室,负责指定营运者、制定《实务守则》等;随后在半年内分阶段指定营运者。王秀慧指,专责办由1名隶属保安局的专员,带领来自数字政策办公室和警务处的专家组成,初步计划有30至40人,亦包括处理文件及谘询的文职人员。

罚则方面,条例针对机构的最高罚款为50万至500万元,惟保密条例适用于执行本条例职能的人士;未报告在港地址变更、未准时提交审核报告等个别罪行持续可每日罚款5万至10万元。

民建联陈恒镔问及域外效力,王秀慧表示,该条例要求身处香港的服务营运者提供资料,不会直接要求境外,因为该条例不具备域外效力。如果营运者通过失踪或其他方式逃避责任,她指营运者须负刑责,专责办亦可派员作出补救措施或申请搜索令。

议员关注外国制裁 营运商面对「停供」情况

选委界吴杰庄指,当前地缘政治紧张,部分国家对港实施制裁,询问该条例会否为营运商提供帮助,针对可能出现的「停供」情况。王秀慧表示,当局希望通过《实务守则》令基础设施避免国安风险,在营运者采购时提出建议,包括避开涉及战争、局势不稳、有政治风险的国家或地区。至于如有人泄露保密的基础设施营运者名单,她指现行法例仅针对公职人员泄露,将再研究。

选委界陈绍雄认为,草案提及「第三方网络服务供应商白名单不会即时设立」的做法不理想。王秀慧强调,当局暂无意订明「白名单」,会在条例运作一段时间、形成有规模的供应商后,才会在下一步考虑设立。

开设3首长级职位 专员将公开招聘

新民党黎栋国询问,因应该条例开设的3个首长级职位会否公开招聘。王秀慧表示,3职位中的专员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不同业界有交集,将进行公开招聘,另外两位则来自警务处与数字办。黎又问及专员与指定当局意见不一时的处理,王认为该情况将好少发生,又说指定当局将规管一般属于其辖下的情况,但在必要情况下专员可以执行相关职能。

金融界陈振英关注,「关键基础设施」界定包括「电讯及广播服务」界别,认为电视节目受攻击未必影响巨大,且内地相关法例未有包括「广播」。王秀慧表示,其他司法管辖区有类似要求,考虑到电视、电台营运商依然有不少不使用电脑的受众,故综合香港情况,将「广播」纳入该界别。至于专员一职的级别,她指将属于公务员首长级第三级或第四级。

法案委员会主席简慧敏表示,1月13日下午的下一次会议上将对该条例进行逐条审议。委员会亦决定,公众能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截止日期为1月21日。

记者 常彧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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