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绑鞋带跌粉笔偷拍女生裙底 官引报告指重犯机会偏高 中学男教师被判囚6个月

2024-12-24 15:53

案件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资料图片
案件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判刑。资料图片

屯门某中学26岁男教师今年初屡次于校内偷拍女学生裙底,藉绑鞋带或跌粉笔时将电话放在地上偷拍,被女学生发现后若无其事,被控6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被告早前承认其中5项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今(24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引述报告指被告重犯机会偏高,而本案涉及违反诚信,约10天内发生数项控罪,监禁乃唯一选择。邓官判处被告每罪监禁2个月,部分分期执行,共囚6个月。

案情指,被告陈裕德案发前5个月于屯门某中学履新。约于今年1月22日至2月1日间,多名学生看到有4名女学生先后在黑板前做堂课时,被告分别蹲下解除再重新绑上鞋带或掉下粉笔,期间取出电话放在地上拍摄裙底,有女学生察觉到,质问被告时被告不加理会。2月初有学生投诉被告上课时偷拍女学生裙底,校方报警处理,被告被捕后警诫下保持沉默,拒绝提供电话密码解锁。

被告陈裕德被控于今年1月22日、1月29日、1月某天、2月1日,在屯门某中学的某号课室,出于观察或拍摄女童B、A、D及C的私密部位的意图,为从事主的衣服下方拍摄其私密部位而操作手机,而该部位本来不是可让人看到的,被告为了性目的或不诚实地作出以上行为,并不理会上述行为是否获得事主同意;另被控于同年1月22日及1月29日于同地,偷拍女童E及B的私密部位。

案件编号:TMCC271/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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