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涉非法向同袍借贷14万元被控2罪 准保释明年2月再讯
2024-12-18 15:38
44岁高级督察涉未经许可向一名下属警员借贷1万元,并讹称遭银行要求即时偿还按揭贷款,诈骗另一名高级督察贷款13万元,被廉署控告一项欺诈罪以及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18日)首次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12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以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2万元现金保释,期间不得离港、每星期向警署报到2次、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被告邓俊豪报称高级督察,被控于2023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郭俊希讹称某银行要求他即时偿还按揭贷款,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郭俊希作出作为,即给予港币13万元的贷款,导致他获得利益,或郭俊希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被告另被控于2024年1月7日,身为订明人员,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接受利益,即从任职警员的黄荣立获得一笔港币1万元的贷款。
案件编号:KTCC2545/2024
本报记者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