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英教育女董事认不当营销8罪 今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2024-12-23 11:26
翘英教育去年中突然全线结业,部份受影响家长损失了数千至数万元不等学费。翘英教育52岁女董事早前承认8项就消费者作出构成不当地就产品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罪,辩方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求情指,被告不擅理财,犯案时过份自信,相信自己能令公司转亏为盈。暂委裁判官叶青菁判刑指被告坦白认罪,节省法庭时间,而且背景良好,遂按报告建议,每罪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辩方求情:犯案时过份自信 相信能令公司转亏为盈
辩方判刑前求情指被告彭芷彤现已明白到不应将学校财政压力转嫁学生,又坦承不擅理财,犯案时过份自信,相信自己能令公司转亏为盈,现已悔不当初。辩方续指感化官报告正面,被告现任雇主亦愿意配合,容许被告放无薪假,又指被告为师二十多年,今次承受惨痛教训,愿意赔偿事主损失合共7万多元。叶官遂依社会服务令报告建议,8罪均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被告彭芷彤报称公司董事,承认于2023年7月9日、13日至14日、14日、15日、16日、19日、20日及24日,分别在鰂鱼涌康怡广场办公大楼5楼、小西湾蓝湾广场、何文田广场、鰂鱼涌康安街的「翘英教育」作为商户,就有关产品,接受消费者吴础良、莫诗咏、周敏琪、黄颖雯、陈欣宜、曾美玉、梁倩芝、杜文达,分别合共港币11,850元、10,875元、4,800元、12,880元、8,800元、5,300元、3,150元及12,880元的付款,但被告在接受所述付款时,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该翘英教育在其接受该付款之时或之前所指明的期间内,供应上述产品。
案件编号:ESCC2165/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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