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验楼|发展局拟修例 不遵办强制验楼令定额罚款6000元 强制验窗罚款增至3000元
2024-12-13 18:04
【验楼/验窗/定额罚款/僭建】发展局建议修订《建筑物条例》,对不遵办验楼通知引入6,000元定额罚款;强制验窗通知定额罚款倍升至3000元;提高检控最高罚则4倍至最高20万元等。同时,建议遮篷和晾衫架等符合条件的「小型僭建物」,新增至「指定豁免工程」种类;至于针对僭建地库、围封天台等「严重僭建物」,建议从提高罚则、降低检控门槛、引入新罪行和公诉程序定罪等提升阻吓力。
地库及围封天台等严重僭建物 拟提高罚则
发展局今天(13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循加快楼宇检验和修葺、理顺处理僭建物政策,以及提升建筑安全三方面,修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发展局发言人指,今次修例建议是回应去年雨季发生例如外墙石屎剥落伤及途人、红山半岛大规模僭建后,社会有声音要求检视僭建物执法政策等。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当局希望提高强制验楼及验窗通知的阻吓力,建议提高法庭可判的最高罚则,由5万元提高至20万元,监禁维持1年;不遵办验窗通知则由2.5万元增至10万元,监禁维持3个月。此外,不合作业主妨碍楼宇检验或维修的罚则会由1万元提升至2.5万元。当局亦建议引入新罪行,对逾期未有遵办验楼、验窗通知或法定命令,而楼字外墙或其伸出物、窗户有损坏而导致伤亡或财物损毁,最高罚款30万元及监禁1年。
发言人指,明白现时法庭判刑偏低,相信透过明显提高最高刑罚后,法庭都会考虑相应提高量刑。同时,当局建议对不遵办验楼令引入定额罚款6,000元,不遵办验窗令的定额罚款由1,500元提升至3,000元,相信不用上庭的定额罚款,能更有效地即时惩罚业主,起到更好阻吓作用。
可收合遮篷和晾衣架不再视为僭建
另外,当局冀以务实便民方式处理更多与市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小型僭建物」,包括新增更多「指定豁免工程」种类,如指定高度以下可收合的遮篷和晾衣架等工程不再视为「僭建物」;容许符合尺寸的檐篷、冷气机支架、围封露台及招牌等,由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进行一次性或定期检查后予以保留,检核宽限期为3年,之后屋宇署会逐步对未检核的「小型建筑物」采取执法行动。
至于针对威胁公众安全或严重违法的僭建物,如僭建地库、围封天台、搭建平台等,当局建议提高罚则,不遵办清拆令的最高罚款则会由20万元及监禁1年,提高至30万元及监禁2年,如仍不遵办和再次定罪,则提高至60万元及监禁2年。同时,当局建议降低检控门槛,现行条例列明,如业主、注册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等「明知 」未获屋宇署批准而搭建构筑物,即属违法,建议删除「 明知 」字眼 。换言之,对于未向屋宇署呈交图则并获得批准便展开僭建工程,只要有合理怀疑情况下,屋宇署已可提出检控。
考过去有业主辩称自己只是接手前业主搭建的僭建物,以规避法律责任。为堵塞此漏洞,当局建议订立新罪行,如业主在修例后获得的物业有严重僭建物,不论僭建物是否由该业主搭建,均属违法。如循公诉程序由区域法院或更高级法院定罪,建议最高罚款应比100万元高,并附上协助违法等同犯罪条文。
记者:赵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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