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45名罪成被告上月判囚 律政司确认不提覆核刑期

2024-12-11 12:39

律政司决定不就35+颠覆案被告刑期提出覆核申请。
律政司决定不就35+颠覆案被告刑期提出覆核申请。

35+颠覆案,47人2020年协议立法会过半后无差别否决财案,逼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否则特首须解散立法会再辞职。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5人罪成,上月判囚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林卓廷、何桂蓝等暂时合共8人不服定罪刑期,申请上诉,案件暂未排期。律政司发言人回覆如下:律政司不拟提出刑罚覆核申请。由于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罚申请上诉,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适作任何评论。

8名被告受审后定罪,早前申请上诉,包括《墨落无悔》声明发起人邹家成判监7年9个月;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何桂蓝判囚7年;林卓廷余慧明判监6年9个月;黄碧云、杨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监6年6个月。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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