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总督察涉骗加班津贴8罪脱 官质疑两时任上司作供不诚实

2024-12-10 18:23

叶春荣涉诈骗加班津贴8罪全数罪脱。资料图片
叶春荣涉诈骗加班津贴8罪全数罪脱。资料图片

56岁退休男总督察涉于2019年8月期间多次以虚假文书,诈骗「踏浪者行动」的逾时工作津贴,被控1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及7项交替控罪,否认控罪受审。裁判官莫子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质疑被告2名上司并非诚实证人,供词不可信,没有证据否定被告当时身在警署,不能排除被告真诚相信自己参与「踏浪者行动」,遂裁定被告全数罪脱,惟因自招嫌疑,故拒批讼费。

上司盘问下表现回避证供不可信

沙田警区时任分区指挥官、警司马胜远早前作供指,先后发现被告叶春荣在逾时工作津贴申请表(OAF)中标示2019年8月23日凌晨及8月30日午夜开始当值,然而8月29日晚上至翌日凌晨期间自己正在保卫警署,故认为被告纪录「好古怪」,没有理由在保卫警署中途开始当值,怀疑被告虚报2项纪录,然而决定照样签署OAF以保留证据。莫官质疑上述说法不可信,若被告删除证据便会在警方电脑留下纪录,加上马胜远在盘问下表现回避,证供可信性成疑。

莫官另指被告申报在2019年8月的7个时段加班,包括在保卫警署行动完结后继续工作,惟助理分区指挥官刘德仪(音译)当时没有查问被告的工作性质,无法完全排除被告曾参与保卫警署和「踏浪者行动」任务。莫官总结,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没有逾时工作,不能排除被告真诚相信自己参与「踏浪者行动」,故裁定8罪罪脱。

控罪指诈骗「踏浪者行动」期间逾时工作津贴

56岁被告叶春荣退休前驻守沙田警区,被控1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7项交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被告被控于2019年8月7至23日,身为香港警务处人员,在执行公职期间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行为失当,向警务处提交虚假申请。

被告交替被控在同年8月7日、8日、10日、12日、13日、17日及23日,使用对其主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文件,即共7份申领在上述日子的逾时工作及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的电脑输入文件,内附上在要项上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被告如申领所述逾时工作,及该代理人明知是意图用以误导香港警务处。

案件编号:STCC1716/2023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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