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起诉清洁公司申房委会合约时涉合谋定价 香港工商认法律责任愿付1096万罚款
2024-12-09 15:45
竞委会2021年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起诉香港工商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及民顺清洁有限公司,以及其3名董事陈明珠、郑业钊及郑学权,涉嫌在竞投房委会的清洁服务合约时,从事合谋行为。竞委会今日(8日)宣布,香港工商承认法律责任,并同意支付1,096万港元罚款。
案件源于竞委会接获的一宗投诉,投诉人包括在公共屋邨工作的数名清洁工人。根据陈述书,香港工商承认至少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间,就提交予房委会的17份标书交换商业敏感资料,构成合谋定价,违反《竞争条例》的「第一行为守则」,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有关的招标项目涉及在房委会所管理的公共屋邨及其他大厦提供清洁服务,合约总额约1.8亿港元。陈明珠及郑业钊亦同意就牵涉入违反该守则,承担法律责任。
就此,竞委会已向审裁处申请以下命令,一、宣布香港工商违反第一行为守则,以及陈明珠和郑业钊牵涉入违反该守则;二、香港工商须支付1,096万港元罚款(根据竞委会发表的《建议罚款政策》计算);三、陈明珠及郑业钊须各自支付10,000港元罚款;四、向陈明珠及郑业钊发出取消董事资格令,为期24个月;五、向有关答辩人收取竞委会的调查费用及讼费。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表示,这宗清洁服务合谋案件意图损害公共采购过程的竞争,最终所有答辩人承认法律责任,标志着该案件的调查达至一个重要里程碑。竞委会感谢房委会全力协助本案的调查及检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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