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分隔开公私营房屋市场 政府需坚持20年「想法的确理想 但现实难做到」|汪敦敬
2024-11-27 08:00
立法会早前曾辩论进一步完善房屋阶梯的议案,笔者对议员们的几个观点,也想回应分享个人的看法:第一,笔者见到市场总是有人认为私营和公营房屋是应该分开处理的,有关想法的确是十分理想,但现实中并不容易做到,因为这样做必须要考虑已经买了居屋的细单位业主,他们总有一日需要卖出单位希望向上游改善环境,而换楼对象当然需要面积大一些,或者希望居住环境更舒适,如果现在将公私营两个市场分隔开,对他们将来换楼是否有帮助和合乎他们到时的意愿?
当然不是,公私营房屋分隔,政府起码要坚持2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为分隔房屋市场之后的换楼需求做到足够的准备,即有足够的公营换楼对象的市场放盘数量,包括在地区及户型也能让他们有足够选择,那才可以实行到真正的公私营房屋分隔。就算真正实行到,一个买入细单位的居屋业主其实是否想换私楼?有没有人问过他们的意愿?笔者见到的大多数都是想换回居屋的是相对上较少的,即是说就算公私营房屋我们不单止短期内没有条件去做,而且亦未必是居屋小业主所需的,很大机会是弊大于利的。
现时还有不少人都会介怀居屋出现「癫价」成交,首先,笔者是同意不接受一些不符合申请资格及入住用途的人士买入,但只要符合资格及居住的指定要求之外,我们是不应该介意其单位升值,因为单位升值赚钱的人只是一些本来合乎资助资格的小市民,为何要眼红他们赚钱呢?出现居屋楼价癫价上升的始作俑者其实是政府,因为政府是好心地将一些位置非常好的地皮起居屋,但收取只是居屋范围加很少的价钱,这些居屋在市场自然等于提高了赚钱机会。
政府给予一个好的位置而不出现升值的话,那除非有关房屋的质素很差,要不然升值几乎是必然的,政府应该要检讨值不值得找一个好的位置去兴建居屋,这是居屋政策的问题,笔者暂时不去讨论。
相反,一个有炒楼意图的人,只要合乎申请资格又搬进单位居住,他一样能享受到这个红利的,其实我们是不用千辛万苦想办法去令到这些赚钱的情况不出现。笔者见到很多人说居屋只容许以「居二市场」方式售予现有公屋居民、合资格申请居屋人士或白居二,同时又不允许自由市场买卖,那就可以彻底分隔市场,甚至有人说不会令居屋「卖一间少一间」,其实这些想法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楼宇市场是需要转流率的,只要有转流率,在不同状态之下的楼宇都可以是供应,更加重要的是政府一定要令选择的单位更加多、买卖方式及付款的方法有不同的选择,才可以令到居屋转流率提高。
减少单位转流、分隔市场、在不足够完善之下分开公私营房屋及减少成交的方法,只会令到楼市萎缩,受害的只是卖出楼的业主或者不合乎申请资格的夹心人士,市场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转流得好是可以令到大量人增加机会,摧毁市场只是满足了一些眼红别人赚钱的人而已,对整个市场都是伤害。
汪敦敬
祥益地产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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