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非法播足球直播赛事 海关首次引用「传播权利」执法拘2男

2024-11-25 11:34

被捕男子带走调查。
被捕男子带走调查。

海关昨晚(24日)采取执法行动,打击食肆经营者在业务过程中,利用非法串流装置,向公众传播足球直播赛事的侵权活动,今次执法行动是根据去年5月生效的版权修订条例中的「传播权利」而进行,亦是首次引用「传播权利」侦破食肆在业务过程中非法传播足球直播赛事的案件。行动中拘捕2名男子,分别为食肆的负责人及员工。

行动中检获非法串流装置。杨伟亨摄
行动中检获非法串流装置。杨伟亨摄
涉案餐厅。
涉案餐厅。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高级调查主任周丽雯讲述案件详情。杨伟亨摄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高级调查主任周丽雯讲述案件详情。杨伟亨摄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高级调查主任周丽雯讲述案情时表示,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有餐厅在未获得版权拥有人的授权下,向公众传播受版权保护的足球赛事。海关经深入调查及在版权拥有人协助下,在直播海外足球赛事期间,采取执法行动,突击搜查一间位于东涌的餐厅,检获一批非法串流装置、影音器材及网路装置等,估计市值18000元。行动中海关分别拘捕2名27岁及57岁男子,是餐厅负责人及员工。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稍后有更多人被捕。

今次涉案餐厅是在一个商场的地铺,提供80至100个座位。涉案餐厅会提供酒精饮品予客人,营业至深夜时分,人员突击搜查时,餐厅有多过一部电视,播放海外足球赛事予客人一边食用,一边饮酒及一边观看赛事。

海关提醒商户切勿参与未获授权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的活动,市民亦应尊重知识产权,避免透过任何非法串流的形式收看侵权影视作品或收费电视频道。涉及非法串流的应用程式或串流连结可能附有电脑病毒或恶意程式,为用家带来潜在风险。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未获得版权拥有人授权下,为任何包含为牟利或报酬而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贸易或业务的目的,或在任何该等贸易或业务的过程中,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或向公众传播版权作品,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的权利的程度,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就每项版权作品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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