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亲人患病向下属借贷逾36万元 机电署前高级机电工程师囚4个月 缓刑两年
2024-11-11 16:43
时任机电工程署高级机电工程师两年前向4名下属谎称,家人因病须诊治,欲借贷共逾36万元。他早前承认10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监4个月,缓刑两年。总裁判官苏惠德判刑时另下归还令,被告须每月还款6千元,准以分期2年方式归还。
50岁被告陈家强,为机电工程署(机电署)前高级机电工程师,被控10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被告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先后从其4名下属接受10笔共约36万元贷款。
案情指,被告于2014年获晋升为高级机电工程师,他在案发期间的半年内先后多次向该4名下属指称,因不同亲友遇上紧急情况,需借贷周转应急,每次由一万元至15万元不等。被告曾向事主提及其舅父患癌,需15万元做手术及2万元做治疗;另亦讹称姑姐因病入院,惟该2名亲友其后均指不需借钱治病。
案件编号:KTCC1821/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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