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寨村危树杀人|树艺公司指涉案树木短期内不会倒塌 地政总署称移树需具相关牌照
2024-11-06 13:35
大埔梧桐寨村64岁村代表2022年10月夥同村民义务锯树时,被倒下树干击中毙命。死因研讯今续,外判商树艺公司项目经理指出当时树干未被虫蛀或腐烂,树木短期内不会自然倒塌,而移除树木属高风险行为,理应爬到涉案树木旁边树上,由上而下逐步锯断树木,不应从根部锯起。高级地政主任则指按法,移除树木需要相关牌照,一般市民不可自行移除树木,须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承办商逾期交风险报告 署方事后加罚则
死者为丘玉生于1958年出生,卒于2022年10月28日,终年64岁,生前担任港铁站务员。地政总署外判承办商东方绿化有限公司被列为有利害关系方,由大律师文嘉乐代表。案件由3男2女陪审团审理。
地政总署高级地政主任谭伟棠供称2022年8月22日接获投诉后,案发时分判商东方绿化有限公司没有按时在3日内检查涉案树木,再在3日内呈交勘察树木风险评估报告,署方电邮跟进追讨,直到10月28日当日事发后才收到东方绿化3份报告。谭伟棠忆述对方解释指当时由8、9月起正值修理草木高峰期,不时有台风来袭,工作繁重,加上新冠肺炎疫情下,不少员工病倒,遂无法依时呈交报告。谭伟棠当时不接受东方绿化解释,停止对方入标9个月。
移除树木须具相关牌照
谭伟棠交代其后修订了检查及提交报告限期,要在5日内到场检查,并按高中低风险情况分别要在10日、19日及26日内完成报告,同时引入了逾期罚款机制,其后分判商表现接近全部达标。谭伟棠亦指出根据法例,移除树木需要相关牌照,一般市民不可自行移除树木,须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外判商东方绿化兼二判龙山树木及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涉案项目经理何家健作供,交代根据合约,东方绿化接获转介投诉后须于14天内到场勘查树木,1个月内呈交检查报告,不记得可曾听闻过署方「3+3」的日数要求。代表东方绿化的大状文嘉乐呈上事发前电邮,指出署方转介电邮中标明东方绿化接获转介投诉后,须于14天内到场勘查树木并呈交检查报告。
外判商称受疫情所累逾期交报告
何家健交代东方绿化8月22日首次接获投诉,7日后派员到场检查涉案树木;10月10日再次接获投诉,6日后派员到场检查,10月19日审查报告;10月11日第三次接获投诉,7日后派员到场检查,10月21日审查报告,最终3份报告一同于10月28日当日事发后呈交。何家健坦承逾期呈交报告,解释因为受新冠肺炎疫情所累,加上当时刚刚接手涉案的西贡及大埔区林木项目,需要处理上一手分判商遗下的大量工作,遂先到场检查处理投诉,报告则一直堆积起来未及呈交。何家健交代2022至2023年度署方合约中,原预期有约3000宗投诉个案,然而最后结算时超出接近1倍,达5800多宗。
何家健忆述案发当日自己到场检查涉案树木,当时树干从根部被锯开,已被锯成多件树块,然而树干属实木,未被虫蛀或腐烂。何家健认为树干情况符合3份报告内容,短期内不会自然倒塌。何家健指出移除树木属高风险行为,理应爬到涉案树木旁边树上,由上而下逐步锯断树木,不应从根部锯起,以免树木倒下时压断其他树木。
案件编号:CCDI-1075/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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