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金钟暴动4男暴动罪成 孪生兄弟判入教导所 另2男判囚3年
2024-10-31 15:49
2019年7月1日早上金钟龙汇道一带发生暴动,大批示威者集结,有人用铁马冲击警方防线及投掷硬物。4名涉案男子经审讯后被暂委法官张志伟裁定暴动罪成,当中两男为孪生兄弟,案发时年仅14岁。张官今于区域法院依报告建议判处孪生兄弟进入教导所,其馀2男则因案发多年后重新被捕起诉,酌情减刑3个月,终判囚3年。
张官指暴动案发于演艺道及龙汇道一带,为时99分钟,期间瘫痪交通;高峰时期有200至300名示威者,众人投掷鸡蛋、雨伞及水樽,喷射液体,将三角铁栏推向警方,警方多次警告不果,示威者以雨伞袭击并阻碍警方。张官续指案中有人使用烟雾弹,示威者有预谋参与暴动,响应呼吁戴口罩头盔,明显有备而来,不过案中没有人投掷砖头、汽油弹或纵火,威胁及严重性属高,对公众造成滋扰,规模属中等至严重。
张官认为蓄意留守、鼓励暴动者应以3至4年监禁为量刑起点,以3年3个月监禁为39岁项目主任周子玮及33岁汽车技工袁恩霖量刑起点。张官交代案发后警方调查需时3个月,律政司则用了2年3个月来给予法律意见,需时很长,被告因此经历漫长等待,再被捕时造成的冲击压力不容忽视,所受影响实非其过错,故酌情减刑3个月,判囚3年。
孖仔望判监 官:不符社会及个人利益
张官引述报告指,20岁孪生兄弟戴嘉平戴嘉正适合进入教导所,指出2人案发时年仅14岁,年纪尚轻,容易受他人及社会气氛影响,失去判断力,低估法律后果。张官提到虽然2人明言希望直接判监,然而参考案例,认为判监不符社会整体及个人利益。张官指出教导所内长期监管,半天上课,半天职业培训,全面纪律及性格塑造训练提供了足够品格价值观教育,属合适判刑选项,不会过轻或过重,遂依建议判2人入教导所。
被告依次为39岁项目主任周子玮、20岁学生戴嘉平、20岁学生戴嘉正、33岁汽车技工袁恩霖,被裁定于2019年7月1日,在香港演艺道、分域码头街、龙汇道及龙合街一带,连同其他不名人士参与暴动。
案件编号:DCCC 330/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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