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骗案又一男子上门收款 认串谋诈骗罪加刑囚4年 警重申不会登门或外出交收保释金

2024-10-28 14:52

侦缉督察周咏恩重申警方不会登门收款或要求外出交收保释金。陈子豪摄
侦缉督察周咏恩重申警方不会登门收款或要求外出交收保释金。陈子豪摄

有诈骗集团去年5月8日及16日先后致电两名长者,讹称其家人触犯刑事罪行被捕,要求对方提供15万元赔偿金及7万元保释金,对方信以为真,按照指示将5万元交予一名38岁无业男,事后发现受骗。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后拘捕38岁无业男,无业男承认2项串谋诈骗罪。控方针对近年骗案日益增多,为增加阻吓力申请加刑,法庭今日于区域法院应申请加刑三成,判处被告监禁48个月。

屯门刑事调查队第七队主管侦缉督察周咏恩判刑后于庭外交代,警方翻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并深入调查后,去年5月16号以诈骗罪拘捕38岁被告吴毅章,被告承认于网上应徵一份即日支薪的兼职工作,收到指示到事主住所收取赃款。

警重申不会登门收款或要求外出交收保释金

周咏恩代表警方呼吁市民收到陌生来电时,如果对方自称亲友并且利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钱,应保持警觉,立即向家人核实。若果电话内容涉及保释金,市民应该致电警署核实。周咏恩重申执法部门不会主动要求市民缴交保证金、派遣人员上门收取任何金钱或要求市民到邮局、街头等公众地方提交保释金。警方呼吁市民应该多加留意及关心家中长者,分享最新诈骗趋势及手法,以加强防骗意识,如果怀疑遇到骗案,可以致电防骗易热线18222查询或者拨打999报案。

警方同时呼吁市民勿因一时贪念或「搵快钱」去帮助骗徒收取赃款,是次案件发出了清晰警告,相关行为有机会招致严重法律后果,切勿以身试法。最后警方再一次呼吁大家切勿向他人租借或售卖户口,否则有机会触犯「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罚款500万元。

案件编号:DCCC1225/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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