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告《大公报》诽谤申请陪审团审讯遭拒 官指涉案文件逾千页含复杂理据

2024-10-10 17:12

黎智英要求诽谤案由陪审团审理的申请遭高院拒绝。
黎智英要求诽谤案由陪审团审理的申请遭高院拒绝。

前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4年前入禀高等法院,控告《大公报》与时任总编辑贾西平诽谤,恶意严重破坏其名誉,捏造黎智英欲弃保潜逃离港「着草」,要求法庭颁令禁制《大公报》发布任何诽谤字眼,公开致歉并赔偿。黎智英早前申请由陪审团审理案件,法官欧阳桂如今于高等法院指案中要检验多达1213页文件,考虑双方陈词以及复杂的辩护理由,不宜由陪审团审理,遂驳回申请,黎智英须付讼费30万元。

中止对贾西平诉讼

原告为黎智英;被告为大公报(香港)有限公司及大公报总编辑贾西平。黎智英一方日前交代贾西平已非《大公报》总编辑,将中止提控。判词指,即使案件含公益、涉及政客或敏感政治议题,法庭也不一定要行使酌情权,下令由陪审团审理。

涉大量文件文件不宜由陪审团审理

欧阳官认为若由陪审团审理,陪审团将要回答大量争议问题,过程中明显要长期检验文件,包括涉案证物及其他呈堂文件,双方目前交代所需文件多达1213页,黎智英一方须完整地陈词,证明《大公报》101篇文章含持续恶意,属敌对抹黑活动,而大公报一方亦依赖227份文件包括判决理由、英文报道、政府新闻公告等,关乎负责任新闻活动的辩护理由,故不宜由陪审团审理,黎智英一方估算陪审团需时5日亦相当乐观。

复杂理据由法官审理更有效

欧阳官又指若由法官审理,可以省却主问过程,亦能事前阅读涉案文件及陈词以作准备,相反,陪审团审讯则无法省却主问,要在庭上交由黎智英一方一一说明各篇涉案文章错处、含意以至影响,因此不认同陪审团审讯所需时间会较短。欧阳官最后指大公报以负责任新闻活动为辩护理由,理据复杂,同时包含法律及事实争议,陪审团要详加考虑辩护理由中的各种元素,包括文章是否急于发表、《大公报》有否衡量消息来源是否可靠、要求黎智英回应会否泄露消息等。

切割审讯费时失事

黎智英一方曾提议可以交由主审法官决定各项争议元素中,何者由法官判断,何者由陪审团判断,并认为各项元素之中,单单要求陪审团判断被告是否恶意发布文章来诋毁黎智英便可。欧阳官反驳指如此主审法官便可能要急于撰写裁决理由,说明争议问题,再让陪审团判断是否含恶意,令主审法官承受不必要的时间压力,又将审讯切割成不同时期,费时失事,做法绝不理想。因此欧阳官拒绝黎智英一方申请,将案件交由法官审理。

下令黎智英付讼费30万

大公报一方由资深大律师代表与讼,要求超过90万元讼费,欧阳官认为以这一项申请程序而言,金额惊人,终只下令黎智英支付讼费30万元。

案件编号:HCA1989/2020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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