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堕电骗失款 无业女声称为数百元报酬替朋友收8万 认企图洗黑钱囚2年

2024-10-10 13:21

被告卫倩婷声称为数百元报酬替朋友收取骗款,被判监2年。资料图片
被告卫倩婷声称为数百元报酬替朋友收取骗款,被判监2年。资料图片

八旬老翁去年11月接获假扮其子的陌生来电,讹称与人殴斗被拘留警署需钱保释,老翁不虞有诈交出9万元,其后自行到警署了解后惊觉被骗。骗徒食髓知味再次来电索款8万,警方安排交收后将前来收款的32岁女子拘捕,她在警诫下声称为了数百元报酬,受指示前往案发地点。她今早于荃湾裁判法院(暂区域法院)承认一项企图洗黑钱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韦汉熙考虑电骗案日渐猖獗,终判她监禁2年。

电骗案件猖獗

辩方求情指本案牵涉款项只有8万元,且被告角色仅为有限度参与,望法庭轻判。韦官判刑时指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任何对电骗案的知悉及参与程度,惟近年电骗金额增幅甚大,考虑其普及性、骗徒行骗的猖獗程度及对社会带来的祸害,加上被告在另案保释期间犯下本案,判处2年监禁。

32岁被告卫倩婷,案发时任职宾馆服务员,现报称无业,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另一交替控罪为企图处理非法得益罪。控罪指她于2023年11月24日在香港企图以欺骗手段,即虚假地表示周启南的儿子因与他人打斗而需付赔偿金,而不诚实地取得周启南的现金8万元,意图永久地剥夺周的财产;及直接或间控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企图处理该财产罪。

骗徒先后两次来电

案情指,82岁的周启南于去年11月22日下午3时许收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其子,声称牵涉打斗案,正被拘留在观塘警署,须港币9万元保释金。同日下午4时许,周前往九龙观塘月华街36号观塘大厦,并将9万元交给一名自称其儿子的朋友陈生。其后周到观塘警署了解事件,发现被骗,遂报警处理。翌日(23日)上午,周再次接听骗徒电话,对方又自称为周的儿子,声称须多付港币8万元保释金。

同月24日上午周向警方揭发此事,警方指示周相约骗徒前往观塘翠屏邨翠柏楼交收金钱。当日下午4时许,周接获骗徒电话,指自己没空前来,并会安排被告到案发地收钱。5时许,被告自称是按周儿子的要求来收钱,周将一个内有警方预备的道具现金胶袋交给被告后,埋伏警员随即拘捕被告,在其身上检获一部流动电话。被告在警诫下称自己受友人「阿雄」指示来收款,事成后便会获得数百元作报酬,指「系阿雄叫我过嚟搵阿伯收钱,咁事后仲话会比报酬我添」,其友人「阿雄」的电话号码与自称周儿子的朋友陈生相同。

案件编号:DCCC 406/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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