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剥落需入屋搭棚维修 管理处要求签同意书 业主忧难追究 律师予两大意见
2024-10-03 06:00
楼宇老化问题越趋严重,不时发生外墙石屎剥落事件,因此定期维修必不可少;不过,有业主在网上发文求助,称收到管理处通知需要进入单位内搭棚,以便进行外墙维修,并要求他签署同意书。惟该名业主担心工程期间发生意外或家中设施有损坏,管理处可免除责任,自己亦难以追讨赔偿。有执业大律师向《星岛头条》表示,业主确实有履行公契责任,但若担心自身权益受损,可不签署同意书,并查询维修公司有无保险赔偿。
管理处称按公契条款行使权利
近日,有网民在讨论区上发文,自己在租置计划下购入公屋,目前已有30年楼龄,并无透露公屋的位置。该网民称管理处信件内容指出,因外墙纸皮石剥落,业主需按照公契,配合施工队入屋搭棚维修;若业主不配合,管理处会根据公契的相关条款行使权利,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此外,业主还需签署一份同意书,若工程负责人已采取谨慎和合适的保护措施,或遇到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引致该单位室内设施或装修有任何损毁,业主同意免除管理处及业主立案法团承担任何损毁责任,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业主忧负责意外 又不获赔偿
业主认为,工人入屋搭棚,难免会出现损害弄脏家中物品的情况;更严重是,从家中搭棚的话,「只能从种花的位置做支点借力」,不太安全牢靠,有可能会出现堕楼或工具跌落的意外发生。他担心,如果真的出现损坏或意外,管理处可以完全不理,自己却得不到赔偿又必须负责,十分不合理。因此,业主希望可以拒绝管理处及维修公司入屋的要求。
针对这位业主的担忧和需求,网民众说纷纭,有指「不懂法律,但看上去公契应该是最大」,更有网民指「出意外不是业主的责任,而且他们开工都会买保险」。大律师陆伟雄则表示,大厦外墙维修是为业主们谋福祉,一般业主都会体谅,认为这位业主属于过分担忧,并给出两大意见。
不签同意书 或衍生法律问题
首先,陆伟雄指业主可以选择不签署同意书,不让工程队入屋搭棚,但业主不让工程队入屋搭棚,又会有其他法律问题衍生。陆伟雄称,自己遇过类似的案例,有冥顽不灵的业主始终不愿意让管理处入屋维修,管理处评估过需要检修的紧迫性后,有权利向法庭申请强制入屋令,在警察的陪同下,强制进入业主的单位进行维修。他更强调,管理处不会因业主的刁难或不合作而令工程搁置。
可要求屋宇署注册承办商负责
第二,即使发生意外,陆伟雄指业主也不用过分担忧赔偿的事宜。他解释,管理处找外判公司维修楼宇,都会确保该公司是持牌并购买公众及第三者责任保险。若有意外发生,公司会根据保险对业主进行合理的赔偿。
他更建议,业主可要求管理处确保维修工程是由屋宇署注册承办商负责进行,而且该工程必须购买公众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屋业主更可保存屋宇署注册承办商及保险公司的相关资料,以便有需要时可作出跟进。
验楼师:遇有问题应拍照记录
业主表示,除了入屋搭棚,似乎亦有其他方法维修外墙,例如从天台用吊船进行维修,或者由地下搭棚进行维修。但资深认证验楼师赖达明则表示,入屋搭棚才是在香港是常见及直接的维修方法。
赖达明更提议,如果单位业主发现施工过程有任何问题引致单位损坏,应拍照记录及即时通知管理处及承办商,并要求管理处提供上述事件报告,以便有需要时向相关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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