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涉无牌注射透明质酸致顾客皮肤坏死 被告辩称自知没资格亦从未替他人注射
2024-09-25 13:12
美容院「韩洋美容」2017年涉为一名女子注射透明质酸导致其皮肤坏死;美容师被控「未经注册而施行医药治疗而导致他人受人身伤害」罪,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续审。暂委裁判官马嘉忻裁定表证成立,又裁定2017年4月4日的警方会面纪录显示,被告当时有自愿作出招认。被告自辩称只曾替自己注射透明质酸,没为他人注射,也自知没资格为人注射。
56岁被告耿浛洋报称美容师,控罪指她于2017年3月26日,在香港九龙尖沙咀加连威老道38号至40号华晖大厦3楼E室,在并非已注册、临时注册或获豁免注册下,对罗玉容施行医药治疗,而导致她受人身伤害。
无印象事主女友人曾介绍被告是医生
被告自辩称,她生于1968年,约15年前自内地来港,她所开设的美容院主要开班培训学生绣眉,学生会带练习对象上来练习;美容院也有为客人提供美容服务。她说,事主罗玉容的朋友Ada起初到美容院光顾绣眉服务,其后也有向美容院借场地帮她自己的客人做去斑疗程;而被告自称与Ada不熟稔。她记不清Ada及罗玉容是否有在案发日、即2017年3月26日到过其美容院;对于罗玉容称Ada介绍被告是医生一事,被告指没印象Ada曾这样说。
被告表示,有很多美容院同学听过Juvederm透明质酸,而她也有为自己注射透明质酸、以抚平由车祸造成的疤痕,曾靠看网上影片及到韩国上课来学习注射;但她没有为其他人注射透明质酸,也自知没资格为他人注射。被告称,她自用的透明质酸由朋友及同学向她提供。
否认记帐簿提及「美白针」等服务出自其美容院
被告接受控方盘问时,否认曾替罗玉容注射透明质酸,并称没看到有人在其美容院注射透明质酸。控方向被告展示呈堂作为证物的美容证书,并指出被告除耿浛洋这名字外,还有一个名字叫耿英;被告确认。
控方表示,被告曾自称「大韩整形外科」成员;被告解释到韩国上课时,教授叫她这样写,以方便日后介绍美容院客人到韩国接受疗程。控方又指出被告曾自称修读「微创整形研修班」,质疑这是因为她想客人知道她懂得做「微创整形」;被告回答说这是广州美容机构发出的证书中的写法,只要她持有这证书,就可介绍客人到韩国做「微创整形」。
控方就美容院的记帐簿内容向被告提问。被告称会用记帐簿记下客人的光顾纪录,也会记下她介绍客人到内地或韩国的美容院接受疗程的资料,例如上面写的「苹果肌8,000元、太阳穴4,000元」就是介绍客人到内地或韩国美容院接受相关疗程的订金纪录。被告指,记帐簿内提及的「水光针」疗程不需用针,而「美白针」是指介绍客人到内地打「美白针」。她否认记帐簿内提及的所有服务均由其美容院提供。案件10月15日续审。
案件编号:KCCC899/2022
法庭记者:房伊媚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