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外判商前经理呃清洁工薪金遭廉署起诉 法庭判160小时社服令

2024-09-20 16:32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食环署外判清洁服务承办商一名前经理,控告他欺诈3名下属清洁工人,讹称公司错误计算他们的薪金,骗取他们在近两年间交出薪金差额共逾38,000元。被告今日(20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蔡伟康,50岁,耀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耀发)前合约经理,早前承认3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法庭早前亦颁令被告须向涉案3名清洁工人赔偿共逾38,000元,即相等于被告在本案所诈骗的金额总和。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食环署外判清洁服务承办商一名前经理,控告他欺诈3名下属清洁工人,讹称公司错误计算他们的薪金,骗取他们在近两年间交出薪金差额共逾38,000元。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食环署外判清洁服务承办商一名前经理,控告他欺诈3名下属清洁工人,讹称公司错误计算他们的薪金,骗取他们在近两年间交出薪金差额共逾38,000元。

官斥行为如「乞儿兜抢饭食」

裁判官刘淑娴判刑时称,被告犯案出于贪心,案件亦属严重,因为工人赚取的薪金不多,被告的行为犹如俗语所指的「于乞儿兜抢饭食」。基于被告有悔意,故判处社会服务令。

案情透露,被告案发时为食环署外判清洁承办商耀发的合约经理,负责监督该公司派驻西贡区的管工及清洁工人,并处理相关招聘及雇佣合约事宜。

案件于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发生,被告在未获耀发授权下,向3名清洁工人讹称以散工形式和薪金聘请他们。被告其后向该3名清洁工人讹称耀发错误计算他们的薪金,诈骗3人向他归还部分薪金,金额共逾38,000元。

廉署早前就有关工人的薪金事宜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3名工人实质获耀发招聘为全职员工,理应获较高薪金,但被告向3人讹称他们只以日薪420元或450元获聘为清洁散工。被告并没有将从3人骗取的薪金退还给耀发。

食环署及耀发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锡祺及符传隆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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